邢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关于对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
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考试的通知
邢事登[2010]3号
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为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意识,经市编办主任办公会研究,对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有关法律法规的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民法通则》、《行政许可法》和财税知识中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定。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9月底之前,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统一安排地点组织考试。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加强组织领导
考试目的是为了考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掌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知识及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一步提升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水平,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
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此次考试,组织相关人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做好学习工作。接此通知后,请于2010年7月18日前将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兴国
联系电话:3288500
二○一○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