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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研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邢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接到省局转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后,立即以市编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登记管理局联系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细则》规定,提出规范登记管理行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提高登记管理质量的措施,把《细则》规定落到实处。
     在组织好各县市区学习《细则》的同时,市登记管理局还对《细则》进行了认真研究。对《细则》中有关事业单位名称预先核证、开办资金核实、登记资料实地核查、事业单位章程、注销登记管理和清算、法人证书污损管理、年检业务活动具体内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和罚则等23项新规定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意见。经市编办领导审定后,我们将在具体工作中遵照执行。

邢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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