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一)凡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家资源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须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法人登记手续,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
    (三)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可下载);
    2、开办资金证明书(由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或审计报告)和上年度资产负债表;
    3、办公场所报告书(可下载);
    4、机构成立的批准文件;
    5、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可下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职务任命书复印件);
    7、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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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